案由:继承纠纷 当事人:林伟(委托人)与 苏婉
被继承人:林正安,62 岁,退休会计,独居,2025 年 7 月 14 日去世。
卷宗第一页夹着一张死亡证明:
姓名:林正安 性别:男 年龄:62 岁
死亡日期:2025 年 7 月 14 日
死亡地点:家中
死亡原因:一氧化碳中毒(燃气泄漏意外)
※ 注:"意外"二字有涂改痕迹,且未加盖更正章。
卷宗里归档了两份遗嘱。
以下为遗物中提取、待归档的材料。点击查看。
你把散落的证据,在时间上重新排了一遍。
卷宗里的通讯录。
62 岁,退休会计,独居,记日记、做账。
40 岁。委托你查遗嘱。他说"别查得太深"。
45 岁。第二封遗嘱的受益人,被指"胁迫伪造"。
三周前离职,下落不明。工位电脑还亮着。
邻居与燃气检修员,证词互相矛盾。
这桩案子,真的"无人立案"了。
你拼出了全部的真相——
煤气阀门在案发前被人动了手脚,林正安是被谋杀的。他把指认用会计编码,写进了第三封遗嘱。
而那个一直催你"找出第三封"的人——林伟,就是凶手。
第三封遗嘱,是这桩"无人立案"的谋杀里,唯一能撬动立案的直接证据。
真相已明。可第三封遗嘱未经公证、来源存疑。
把第三封当"无效遗嘱"交还,完成委托。林伟销毁了指认自己的唯一证据。
拒绝代理,匿名举报。可证据链不全,他可能脱罪,而你的执照可能被吊销。
设局,让他在法庭上亲口承认。高危,但这是把"未立案"扳成"立案"唯一的路。